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一体化泵站、泵闸设备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管道路排水防涝整治工程-易积涝点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一体化泵站、泵闸设备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闸门、水泵、控制柜、控制系统等一体化泵站、泵闸所有设备及辅材的采购和安装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五章货物要求,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2.2交货地点:承德南路、南昌路、南港路等泵站、泵闸建设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暂定),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按招标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度提前准备材料进场,全程现场安装及调试。如有其他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指令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设备产品生产厂家或水泵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若出现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大于一个授权的,则全部投标人做无效投标处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有)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设备产品生产厂家或水泵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链接诚信库,同时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分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若出现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大于一个授权的,则全部投标人做无效投标处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需提供劳动合同 | 提供了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劳动合同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链接诚信库,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彩色)截图,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承诺书(申请人如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商务响应:3分 技术响应:27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9分 售后服务:6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范围为:95%、96%、97%、98% (开标时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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