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南部五镇供水管网工程更正公告二
· 2024-07-02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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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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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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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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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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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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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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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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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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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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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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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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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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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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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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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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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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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陆川县南部五镇供水管网工程(E4509002856025919001) 二、采购单位:陆川县北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陆川县城江滨东路28号 联系人及电话:丘工0775-7313322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康乐路86号奥园康城花园17幢3单元14号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李玉胜、曾宪梅0775-2391688 四、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30分。 2、原招标公告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古城镇、大桥-横山-乌石镇、滩面镇、清湖镇实施供水管网工程,新建给水管网共计349188m(含入户管155000m),配套加压泵站系统。各镇区建设规模日下:更正为: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古城镇、大桥-横山-乌石镇、滩面镇、清湖镇实施供水管网工程,新建给水管网共计349188m(含入户管155000m),配套加压泵站系统。各镇区建设规模如下:。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定额工期:27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现更正为: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定额工期:27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9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现更正为: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中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专栏中查询。 |
现更正为:(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专栏中查询。 注:关于诚信综合评价分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根据玉住建管【2023】27号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①废止《关于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应用的通知》文件。②停止玉林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工作。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停止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如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资信标中涉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2)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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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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