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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2024-2026年度洋浦片区及白马井新城片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 2024-02-2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4-2026年度洋浦片区及白马井新城片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定点单位(项目编号:HNZD-2024-003)招标人(项目业主儋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选定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施工的定点单位,负责指定范围内估算费用在50万(含)以下的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污水管线、雨水管和指定的污水提升泵站、截流井、格栅井等的日常维护,以及道路坑洼维修,损坏的人行道及路沿石、雨污水井盖、雨篦子和电缆沟方井盖板修复等日常市政零星工程)施工项目。

2.3服务周期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2024-2026年度洋浦片区及白马井新城片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定点单位(一标段);标段编号:HNZD-2024-003-1;标段2:标段名称:2024-2026年度洋浦片区及白马井新城片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定点单位(二标段);标段编号:HNZD-2024-003-2;标段3:标段名称:2024-2026年度洋浦片区及白马井新城片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定点单位(三标段);标段编号:HNZD-2024-003-3。

2.5招标范围:

标段1:选定1家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施工的定点单位,负责洋浦片区开源大道(含)以东,腾洋路(含)以南(东部生活区)以及白马井新城片区中心大道(不含)以南和滨海路(不含)以东区域(滨海大道南段、滨海二道、通海路、飞海路、观海大道、滨经三路、滨纬二路、中央西路、友谊路等)估算费用在50万(含)以下的市政设施维护维修施工项目;

标段2:选定1家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施工的定点单位,负责洋浦片区开源大道(不含)以西、洋浦大道(不含)以东、腾洋路(不含)以南、三都镇区区域(一二类区域)以及白马井新城片区中心大道、滨海大道北段(中一横路及以上)、中一至中六横路、西一直路、西二直路区域 估算费用在50万(含)以下的市政设施维护维修施工项目;

标段3:选定1家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施工的定点单位,负责洋浦大道以西、腾洋路以北含(东部生活区等)区域估算费用在50万(含)以下的市政设施维护维修施工项目。

2.6质量标准:

标段1: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标段2: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标段3: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3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 标段1: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标段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标段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5.1 请于 20240229 0900分20240306 17时30分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009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 称: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原洋浦市政管理局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898-28827424

名 称: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

联系人:

电 话:0898-65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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