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劳务合作供应商
公开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征集人湖北翱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属湖北利川市属国有企业,其出资人为利川市交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行政许可范围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和市政综合工程施工总承包。征集人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工造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
二、 征集背景
征集人湖北翱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秉承建设恩施州廉政国有企业为目标,参照《恩施州清廉国企建设标准》,依据征集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特征集一批具有对应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的合作供应商。特邀请感兴趣的建筑市场各类主体,以本公告载明的条件或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和地点递交相关资料。具体相关信息详情请见如下内容。
三、 征集基本情况
3.1.征集对象:
3.1.1.建筑劳务合作供应商;
3.1.2.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供应商;
3.1.3.建筑材料销售供应商。
3.2.协议供应商有效期:
3.2.1.暂定一年。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
说明:征集人在经营情况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征集人企业战略发展目标需要,须重新开展征集活动的,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开展征集。若征集人未开展重新征集活动的,本次征集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至2027年10月9日。
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3.1.建筑劳务合作供应商:
3.3.1.1.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的,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的建筑企业;
3.3.1.2.须同时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1.3.企业注册地须在湖北省恩施州境内或者在湖北省恩施州境内开办有分公司;
3.3.1.4.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至少一名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3.1.5.须满足至少一项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劳务分包业绩;
3.3.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1.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1.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1.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2.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供应商:
3.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2.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载明并实际含有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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