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德安县磨溪乡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德安县磨溪乡易家湾遗留金矿选矿场地污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德安县磨溪乡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德安县磨溪乡易家湾遗留金矿选矿场地污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德发改审字【2023】96号、德发改审字【2024】63号 | ||||
建筑面积 | 53171.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项目总投资 | 8376.29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429.46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①尾渣及环境风险高的周边污染土壤与池塘底泥原址异位管控,即管控场、尾渣及环境风险高的周边污染土壤与池塘底泥倒运、倒运完成后的管控场封场覆盖+生态覆绿、管控场渗漏在线监测设施等内容,②环境风险低的周边污染土壤原址原位管控,即清洁土覆盖+生态覆绿、下游可渗透反应墙等内容,③临时设施,即从易家湾村接至项目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现有设施拆除等内容,④在施工至竣工阶段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包括提供取土场地调查方案、施工期堆体临时放坡方案、施工期管控场防渗结构层完整性检测方案、周边土壤清挖效果检测方案、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施工完成后的长期渗漏在线监测方案等内容)(具体见附件:设计任务书)。(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固废及废水的相关运营处理工作,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管控场渗漏监测等任务,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即通过效果评估。(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4)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德安县磨溪乡易家湾遗留金矿选矿场地污染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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