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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 2024-03-11

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防内涝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2)建设地点:灵寿县城区内。(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建设广场街(城北路-淤泥河)、城北路(淤泥河-广场街)、正南大街(北环路-兴阳线)、西环路(北环路-南环路)、北环路(正南大街-西环路)、建设大街(旧京赞线-兴阳线)、胡庄安置区南侧路、安定安置区西侧路、安定安置区东侧路、安定安置区南侧路雨污水管网及路面恢复工程;城东街(北环路-人民路)污水管道及路面恢复工程;南环路-松阳河-S232段、西环路-北环路-正南大街段中水输水管道及路面恢复工程;淤泥河(大石桥-松阳河)清淤工程。共建设雨水管道13692米,污水管道13811米,中水管道17070米,路面恢复142508.57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4)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交付。(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详细勘察(含勘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能力。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如未上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 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2、未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188019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2)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①在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线提出;②招标代理机构: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梁玉广 13315458340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1 09:00至2024-03-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两个网站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灵寿县睿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5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500
联系人:

吕主任

联系人: 梁玉广
电话:

0311-82521315

电话: 1331545834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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