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致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023年11月18日,江苏省亭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装备公司破产管理人。经核查,装备公司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结算,无法确定应收(付)款项金额,现公开招募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参与装备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为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
一、服务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装备公司的未结算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道、配套设施的结算编制、核对,结算审核;环境保护工程机电安装、配套土建的结算审核等)进行结算编制、核对及结算审核并形成书面材料;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答复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咨询工作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3、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资质要求及材料提交
1、 本案的咨询机构选聘范围为纳入江苏省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的相应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最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需具备破产项目提供服务的经验;
4、与装备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
三、时间要求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定后5个自然日内根据管理人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根据要求及时完成工作。
四、费用支付
1、咨询阶段工作完成后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如果破产费用暂时不足支付的,相应费用支付期限予以顺延;
3、如果装备公司破产财产变现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承诺由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核减服务费用。
五、申报方式
拟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内容,按照要求起草并提交申报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资质证明和行业排名情况;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3、拟推荐驻场提供服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等情况;
4、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完成时限;
5、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的从业经验(包括参与破产咨询项目及其证明材料)及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6、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评选过程中不进行第二次报价调整。报价方案列明报价收费比例,即按照苏建价协[2022]7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收费比例进行报价,分为①结算编制+核对;②结算审核。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比例、付款时点等,报价需包含税费、差旅和住宿费用等全部费用内容;
7、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条件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
8、自愿承担破产费用不足导致服务费用减免甚至无法支付风险的承诺书。
六、评选规则
管理人将通过遴选,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择优确定。评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告,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申报书的提交
如对本次咨询服务工作有意向的单位,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并报名,同时需要向管理人提供书面竞聘方案三份。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9日;
2、对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1,管理人联系人:智先生 15851088017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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