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芜湖市城区管网攻坚战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01GC2024SZ2352 (任务书编号 :FS34020120240086 号)
标段名称
芜湖市城区管网攻坚战项目监理(二标段)
标段编号
WH01GC2024SZ235202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C2 座 8 楼
联系人及电话
范文涛 0553-393008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乃藩 188017311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2-26 09:1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0.52%
项目总监
陶宝林
证书编号: 33009629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服务期限
142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金鼓江疏港 ( 钦海 ) 大道 ( 马莱大道至金五
街 ) 工程;
2. 南宁市那平江流城治理工程 ( 一期 ) ;
3. 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
(207 国道至火车站 ) 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
及 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
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
升级改造工程 (EPC) 监理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
人业绩
城东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
奖
1. 郑州高新区池北路(莲花街 - 西三环)
道路及排水工程;
2. 广成东路景观大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0.74%
项目总监
王保华
证书编号: 11012288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服务期限
142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 324 国道至角
海路)提升改造工程及漳州台商投资区
角江路( 324 国道至角海路)污水管道提
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 文忠路(磨店街 - 荃湖北路)工程监
理;
3. 西安体育中心及会展中心外围提升改善
道路 PPP 项目监理 A 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
人业绩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
奖
巢湖市亚父路(巢湖南路 - 凤凰山路)工
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0.79%
项目负责人
李吉彬
证书编号: 51009790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服务期限
1420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海南洋浦港区疏港大道二期工程;
2. 坪山大道工程 ( 一标段 ) ;
3. 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 ( 一
期 )PPP 项目监理一标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
人业绩
拨改租 第二批 ( 三期 ) 项目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
奖
1. 绵阳市科教创新区基础设施项目;
2.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
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
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2018 〕 11 号)规
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
出投诉(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
0553-3121232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
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
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
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
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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