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温土公告字〔2024〕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新河镇XH06050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详见温土公告字[2024]整第4号出让公告。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须在受让本宗地后6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自然人、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成立)。如联合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温岭市自然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6时。温岭市新河镇XH060504-1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185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报名首页查看。
(二)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
3.建设用地规划要求(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410001号);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5.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6.《温岭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
7、《新河镇XH060504-1地块国有土地开发协议书》
8、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7日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仔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9932160(土地业务)、0576-89932032(规划业务)
(2)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0576-86598088
(3)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我局将不再另行组织。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4时;
挂牌出让起始及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宗地的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
温岭市新河镇XH060504-1地块的起始价为人民币玖佰壹拾伍万元(¥91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的整倍数。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挂牌出让信息
温岭市新河镇XH060504-1地块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信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规定。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年3月19日 9 时)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未设保留价的,限时竞价最高报价有效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2)设有保留价的,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最终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十、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应当自取得竞得入选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门北路235号)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通知书》、《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2、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自然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按规定标准由受让方承担。同时与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新河镇XH060504-1地块国有土地开发协议书》,同时与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签订《温岭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竞得人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十二、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三、竞买保证金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三)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凭保证金汇入银行的相关证明,至温岭市财政局11楼综合科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十四、竞得人应当凭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五、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四)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入选人(竞得人)资格,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入选人(竞得人)赔偿损失。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六、其他事项
(一)出让宗地为按目前现状出让。竞得人必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三)出让地块必须严格按照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410001号)要求进行建设。
(四)该项目建设的其他要求:该项目建成后由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所有工业厂房,回购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8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回购厂房按要求配建的全部停车位无偿返还给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权归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具体详见《温岭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新河镇XH060504-1地块国有土地开发协议书》。
(五)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十七、本《须知》由本次出让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十八、若汇款存在任何问题,请与相关银行联系。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联系电话 |
温岭市财政局 (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 | 86223293/86111366/ 13586127815 |
温岭市财政局 (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13777810253 |
温岭市财政局 | 招商银行 | 81688211 |
温岭市财政局 | 温岭农村商业银行 | 86112795/86117972 |
温岭市财政局 | 中国工商银行 | 13858698933 |
温岭市财政局 (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 | 86206929 |
温岭市财政局 | 中国银行 | 86019516/86019648 |
温岭市财政局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 86109984 |
温岭市财政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5067449820 |
(特别提醒: 为确保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和竞买资格顺利获取,建议竟买人提前1-2个工作日交纳足额保证金。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7日
文章推荐: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城区片区、乡镇片区)(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