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古城保护修复及配套设施城市更新(北区)项目-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古城保护修复及配套设施城市更新(北区)项目已由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邢办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市更新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古城保护修复及配套设施城市更新(北区)项目2.1.2项目地点:邢台市襄都区2.1.3项目投资:古城保护修复和更新项目匡算投资495587.08万元,其它配套设施投资额依据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具体投资金额由第三方机构审定。2.1.4项目周期:暂定五年。滚动实施,更新一片,提升一片。在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和预算安排情况等,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项目周期。2.1.5项目需求:推进邢台市城市更新行动,划定城市更新实施单元及片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公共空间优化、街区建筑风貌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等以下内容:①保留及修缮街区内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线索及风貌较好的传统民居。②改造优化公共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绿化、广场扩建、巷道硬化、路面翻新、地下管线敷设、扩建停车场,外立面改造,增加停车位等。③拆除质量差、影响风貌和功能的建筑;新建建筑风貌与历史街区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的住宅、社区配套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2 00:00至2024-01-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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