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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沥青路面和人行道修复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 2023-05-19

招标序号:浙大建招H2023076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沥青路面和人行道修复工程(二期)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项目业主为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丽水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沥青路面和人行道修复工程(二期)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丽水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沥青路面和人行道修复工程(二期)设计主要包括:

(1)对市区部分主次干道破损、裸露的沥青道路进行修复,面积约23万平方米;

(2)对部分道路人行道(彩砖结构)进行改造提升,面积约4万平方米。

注:具体的设计范围和规模以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确认的为准。

2.项目总投资额约3500万元。

三、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其他工程专项设计(如有) 以及后续服务配合 (图纸交底、图纸会审、施工例会等)。

2.设计阶段划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除招标人另外委托的专业设计项目(如:高压配电、燃气、通信等)]及后续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时间:2023年5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联系人:谢镔,电话:0578-215335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继光街51号

联 系 人:潘祁

电 话:15157853252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 系 人:林波军、杜益龙、谢镔

电 话:0578-2151491、215335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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