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73-2340GNJLFWGK0252
1、招标条件
2023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由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 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 2023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桥梁维护工程)监理
2. 2建设规模: ( 1 ) 快速路系统高架桥、44座独立桥日常维护及卫星路隧道、吉林大路隧道、飞跃路隧道运行维护、电力维护(包括88处箱变日常维护)等 ;( 2 )130座桥梁及限高架日常维护,超载监控系统设施维护,地下通道运行维护等 。 以上2项内容的桥梁维护: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隧道运营;电力维护;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等工作;保证桥梁设施完好、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2.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 5 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 6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 20 年 1月1日至202 2 年 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在建监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 20 19 年至 20 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 9 年 -202 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 1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2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2年度连续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2年度连续至少三个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2 月 27 日 9时00分至2023年 03 月 03 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使用本单位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和上述时间外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09开标室 。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加入腾讯会议号(腾讯会议号337-142-674),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 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1031号
联系人: 曹 工
联系电话: 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焦媛媛
联系电话: 0431-81150785、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 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2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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