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1.1%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SH10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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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20.52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3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2-23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4-06 |
所在地区 | 如东县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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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161.7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23MA1YBNU70L | |||
经营范围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集中式乡镇污水处理业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给排水设施销售、安装,工程技术,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销售及维护运营;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来水的生产及销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及配套服务,水利工程、市政管网、市政水厂的建设、运营及管理,环保工程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 | |||
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233.700914 | 200.727298 | 172.7532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273.118358 | 39812.257876 | 10460.860482 | ||
审计机构 |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2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48.067968 | -1412.236862 | -1412.23686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1684.727071 | 42636.103451 | 9048.62362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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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59565082B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1%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1322128733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2-12-26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1.1%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20.5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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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四、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15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项目与【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1%股权】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受让【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1%股权】项目,并承诺同意接受本项目及【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1%股权】项目的所有公告内容及交易相关条件,如意向受让方对任一项目违约,视作对两个项目整体违约,转让方有权因意向受让方体违约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但不得采用委托、信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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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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