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老飞机场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老飞机场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扬州市 N5 单元【双桥北片区】境内,地块东临维扬路,西临新城河路。 2.1.2 工程规模:拟建共包含三条路、公园绿地、地下车库 过街通道。拟建规划道路一:西起新城河路,东至维扬路,全长约794m,路幅标准宽度15m;邗扬路:西起新城河路,东至维扬路,全长约768m,路幅标准宽度20m;规划道路二:北起规划道路一,南至锦汇华府小区东北侧与现状衔接,全长约453m,路幅标准宽度12m、18m不等;拟建公园绿地: 规划C 地块南侧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 19240m2,规划D 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 16921m2;拟建地下车库 过街通道:(1)地下车库面积约约10731 ㎡,(2)地下车库出屋面楼梯面积约160 ㎡,(3)下沉广场面积约890 ㎡,(4)配套用房面积约550 ㎡,(5)过街通道面积约650 ㎡。 2.1.3 合同估算价:1559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5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总平面图、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的内容)及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配套用房、过街通道等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安装、室内外装修、桩基、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智能化、能耗监测、室外管网及综合、交通导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等;公园绿地范围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市政道路、路灯、交安设施、管线迁改等所有设计工作及全过程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含水、电、通信等施工的管理配合,管理费、配合费包含在总价中)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从工程施工至竣工移交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国土、规划、审图、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手续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独立完成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排水审查等工作,且各类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由投标单位负责); 2)红线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过街通道、市政道路、绿化用地范围,设计范围要充分考虑与现状道路及规划道路交叉口衔接,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雨污水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3)负责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 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现场看护等; 4)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5)负责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7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工具费:50元 | ||||||||||||||||||||||
六、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七、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yzjtcyjt.com/joomla/)上发布。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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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注 | ||||||||||||||||||||||
备注: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3、因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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