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1128gc045401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游客集散中心2处,改造既有建筑面积656平方米,其中:改造东兴城商业街4号楼1楼临街门市,改造地上1层建筑面积487平方米:改造启航广场原港务局办公楼,改造地上1层建筑面积169平方米,包括室内建筑装饰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按图纸设计及清单范围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709135.45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7月1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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