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七一路、朝阳大街慢行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发改投资[2022]1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七一路、朝阳大街慢行系统建设工程,其中七一路(高铁站开泰街-西三环,23km*2)、朝阳大街(七一路-六道口,3.7km*2),主要实施内容为道路两侧的慢行系统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市政设施改造提升,绿植补植补种等;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批准的初设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照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进行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地点:七一路(高铁站开泰街-西三环)、朝阳大街(七一路-六道口);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2019 年 1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施工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项目总监。说明:①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3.1.2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未 被 列 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6 09:00至2022-1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3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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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恒源路88号 | 地址: | 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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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倩 | 联系人: | 单倩 |
电话: | 0312-3105121 | 电话: | 0312-2052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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