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甬库同心村林果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已经由库发改基字(2025)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甬库同心村林果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36.81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阿热买里村 2.工程规模:新建温室基地大棚9个,总建筑面积约 18408平方米,配套耳房9 个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及设备;完工后并运营承租 20 年,平均年承租费不少于该项目总投资的5%。(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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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报名即可,联合体其他单位无须报名;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单位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资质要求: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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