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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11-02
招标公告名称: 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4005025000873001001A01
招标内容:

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新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邯山区新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759.50m(约22亩),总建筑面积10665.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65.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9.16平方米。主要建设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中心、预警监测系统、救援设备设施,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等。2.1.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5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8:30至2024-11-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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