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源单号:SOU496615980460032
需求报名截止时间:2024-08-10 23:59:59
需求交付时间:2024-09-15
币种:人民币
所属大类:建构筑设施
税率:9%
【24年杏坛】广东美芝杏坛工业园项目浸漆炉及滴漆炉隔墙工程
1.招标条件
广东美芝杏坛工业园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建设,项目备案编号2105-440606-04-01-479127,招标人为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4年杏坛】广东美芝杏坛工业园项目浸漆炉及滴漆炉隔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国西路450号
招标范围:
(1)【24年杏坛】广东美芝杏坛工业园项目浸漆炉及滴漆炉隔墙工程,其中浸漆炉房隔墙建筑面积1600㎡,滴漆炉隔墙建筑面积589㎡,隔墙做法采用岩棉板,建筑高度约3.8m。隔墙局部做双层中空玻璃可视窗及快速卷帘提升门。
2.3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
2.4 项目预算:约 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议标文件。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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