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2-32、E13-07、E13-13地块公区瓷砖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2-32、E13-07、E13-13地块公区瓷砖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超盈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2-32、E13-07、E13-13地块公区瓷砖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E13-16、E12-32、E13-07、E13-13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荆州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
2.3招标范围: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16、E12-32、E13-07、E13-13地块公区瓷砖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供货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运至未来之光花园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场地。
2.6质量要求:产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行业、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格率100%。
2.7质保期:质保期2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瓷砖)的唯一授权书。
注:唯一授权是指同一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瓷砖)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则代理商投标文件无效。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即指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2021年8 月16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未显示查询时间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
(1)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6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登记和下载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登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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