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大丰区挂[2023]-G-12号 | |||||||||||||||||||||||||
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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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 |||||||||||||||||||||||||
1、宗地编号:2023-G-1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大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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