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12-04-05-517667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年黄埔区市政工程养护监理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黄埔区市政工程养护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黄埔区市政工程养护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全区市政道路、人行道、桥梁、隊道、照明、交通设施、排水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程及全区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及修复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按照规范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 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保修期》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4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5投标登记前,申请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6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审查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8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暂无《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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