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 已由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屏发改审批[2023]3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屏南县古锋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主要包括一期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综合楼单体建筑面积为40524.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28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58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69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7.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23.95米。包括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进场道路、架空连廊、配电房、污物暂存间、门卫等。同步配套停车场、给排水、强电、消防等基础工程。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主要包括一期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58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69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07.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23.95米;招标内容包括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进场道路、架空连廊、配电房、污物暂存间、门卫等一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医疗气体专项、进场路、医用污水处理、装饰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夜景、标识标牌)、智能化专项(含室内外智能化、信息中心机房)、幕墙工程以及前期场地平整(包括前期土方平整、旧楼拆除、挡墙护坡施工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2二级资质承接范围;本工程最大跨度28米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大型范围;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9058450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919555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6903571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7日 22:00:00 至 2024年6月12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6月12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地址: 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20号 ,邮编: 35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059296161 ,传真: /
联系人: 吴盛强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卓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号中心城市广场2幢14层 ,邮编: 35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7759372003 ,传真: /
联系人: 叶工、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古峰镇中心片区2#楼11层
联系电话: 0593-33220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 0593-896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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