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天悦云璟公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2】J1000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东侨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东侨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0亿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支提路南侧,福瑶路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2835㎡,计容面积75520.5㎡,总建筑面积约100671㎡。拟建设8栋住宅。并设有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文化活动站、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物业用房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作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宁德市[2022]P03号地块(武夷天悦云璟公馆)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及供暖(含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公共部分装修工程、照明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等)、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智能化(含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燃气工程、温泉工程、夜景、防雷、水土保持、环保降噪、综合管网工程、标识导向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智慧小区、海绵城市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和后续服务(含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图审等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设计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配合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勘察报告和资料。②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和保管。③施工范围:宁德市[2022]P03号地块(武夷天悦云璟公馆)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边坡支护及加固、门楼、主体工程、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含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户内精装修工程(若有)等(售楼部及样板房精装修除外)、人防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包含但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慧小区、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等)、防雷工程、抗震支架、示范区园建工程(含景观、景观水电工程等)、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含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及电气工程、永久性供电(含高低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网相关供电公司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外有关的所有暂时性外线与永久性外线工程及实施外线工程发生的相关征迁赔偿费用)、永久性供水、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温泉工程、夜景照明、泛光照明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水土保持、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需配套建设的相关绿化、市政设施、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设计、应用及指导;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212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629万元(含桩基、土建、一般水电、公共部位精装修等)2、暂定金额:14102万元(含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暂列金等);3、勘察设计费398.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780个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施工及采购总工期780日历天,施工和设计平行进行];;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若本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确定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前,则主要节点要求如下(如总包单位确定时间有变化,以下节点相应顺延调整):①先行楼栋(2栋16F)节点要求如下:2022年11月30日前施工至正负零、2022年12月31日前工程达售(施工至主体结构4层顶)即2栋商住及住宅楼达到预售要求、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3年10月31日前落外架完成。②现场先行区域(现场售楼部及周边):2022年12月15日建安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移交现场先行区域工作面,用于该区域装修、示范区室外总体工程施工)。③第二批楼栋(2栋20-22F)节点要求如下:2023年3月15日前工程达售(施工至主体结构5层顶)。(累计4栋商住、住宅楼达预售)、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4年2月29日前落外架完成。④第三批楼栋(2栋20-26F)节点要求如下:2023年4月15日前工程达售(施工至主体结构5-6层顶)。(累计6栋商住、住宅楼达预售)、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4年4月30日前落外架完成。⑤剩余楼栋节点要求如下:2023年4月30日前工程达售、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4年4月30日前落外架完成。本项目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毛坯),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精装修)。;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含合格)。交付使用的土建、安装及各类配套工程的质量除要全总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设计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外,还须基本消除质量通病,如消除房屋结构裂缝,减少非结构裂缝,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加大房屋渗漏水的防治力度,重点治理门窗渗漏、外墙渗漏及卫生间渗漏等,房屋无渗漏率达95%以上(以户为计算单位)。保证客户工程质量投诉率5%以下(以户为单位计算);(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 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⑤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5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8月30日 12: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9月15日 0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5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3%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ggzyjy.xzfw.ningde.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东侨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西路6号(金龙商贸广场)B幢101,邮编:3521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3-566558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A座2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059638,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8层
联系电话: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0593-225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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