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柏路、西外环等道路拓宽工程电力设施移位 ,已由 赵县行政审批局 以 赵行审投资审 [2023]10 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赵县国柏路 、 西外环等道路沿线。
2.2建设规模: 国柏路、西外环等道路拓宽工程涉及到占地范围内的 电力 设施迁移,具体情况如下:
1、澄波街公园 1 0kV561李春线、574南街线、575新开线线路改造(电缆)工程
新立 12米加强水泥杆1基,新立 15 米水泥杆 3基,新立 15 米钢杆 1基,拉线5组;新建架空线路449米,导线型号采用JKLYJ-240;新建电缆1260米,型号采用YJV22 - 3*240,电缆中间头1套,电缆终端头17套,拉管 1100 米。新修电缆井 5座,安装电缆分支箱5台,隔离开关3组,柱上开关2台;拆除水泥杆24基,导线 1710 米。
2、 澄波公园 10kV576东环18# -21 #杆线路电缆入地 工程
新立钢杆 2基,安装电缆分支箱1台,电缆井1座,隔离开关3组,避雷器3组。拉管270米,敷设YJV22 - 3*240 电缆310米,电缆终端头4套。拉管150米,敷设YJV22 - 3*95 电缆 170 米,电缆终端头 2套。
3 、 10kV576东环线新增315kVA配变(澄波街公园) 工 程
新立 12米水泥杆3基,安装 315 kVA变压器1台。拉管 60 米,敷设 YJLV22 - 3*95,电缆85米,电缆终端头2套。安装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柱上开关1台,计量装置 1 套。
4、 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 10kV线路改造(1)、( 2 )、( 3)工程
( 1)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10kV线路改造(1)
新立 15 米水泥杆 14基,钢杆2基,新建架空JKLYJ-240 导线 1352 米;安装柱上断路器 3台,隔离开关3组,拉线组,安装电缆终端头2套;拆除原有线路1#至15#杆导线 1310 米; 15 米电杆 12基,钢杆2基;柱上开关、避雷器、隔离 开关各 3组。
( 2)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10kV线路改道(2)
新立 1#钢杆1基,新立 15 米水泥杆 1基,原电缆接至新立1#钢杆 , 1#钢杆至1+1#水泥杆新建架空线路50米。导线型号采用JKLYJ-240 ; 安装隔离开关、避雷器 2组,柱上开关2台,故障指示器2组,电缆终端2套;拆除贾新一 二 线 1#原钢杆1基,柱上开关2台,隔离开关、避雷器2组。
( 3)赵县西外环北段新建工程10kV线路改造(3)
新立 12米水泥杆4基,拆除旧杆4基。
5、赵县国柏路拓宽工程
新立 12米水泥杆32基,新立 15 米水泥杆 17基,拉线17组;移位变压器安装10台,变压器与配电箱利旧其余均为新物资。
新建架空线路 185米,导线型号采用JKLYJ-70 ; 新建架空线路 1372米,导线型号采用JKLYJ-240 ; 直埋敷设地埋线 2235 米( 4根),型号为1* 50 ,新建低压电缆 30米,型号采用YJLV22 - 4*240;安装隔离开关6组,柱上开关3台;拆除柱上开关1台,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变压器10 台,水泥杆19基,导线 85 6米,拉线1条。
6、国柏路10kV线路改造电缆部分工程
敷设 YJV22 - 3*400电缆320米 , 电缆直埋 290米,电缆终端2套,敷设YJLV22 - 3*300电缆1075米,电缆终端8套,安装隔离开关7组,柱上断路器1台;新建1孔拉管415米。
7、常洋村内分支线路改造工程
新立 12米水泥杆1基,新立12米钢杆1基,新建拉线 1组,安装隔离开关1组;新建架空线路200米,导线型号JKLGYJ-240;拆除旧钢杆1基,拆除导线50米。
2.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国柏路 、 西外环道路拓宽工程电力设施移位工程( 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 )。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 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此项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黑名单为准)。
4、其他要求: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出里;
4.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 5 月 0 9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4年 0 5 月 1 4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 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 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 5 月 30 日 13 时 3 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 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 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赵县公路工程队
地址: 赵县李春大道
联系人: 孙主任
电话: 0311-8729712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诚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 266号方大科技园10号楼80A室
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 0311-84886868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 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 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 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 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 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 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 以 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 行为; 11、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 行为; 12、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 行为; 13、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 标报酬的行为; 15、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 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 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 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 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 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 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 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质疑渠道:贾工 0311-8488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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