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灾险普办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在银州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按照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统一执行。
通过开展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持续做好常态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摸清银州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银州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及银州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服务要求 1.1.1承灾体调查 1.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
银州区城镇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建筑结构和设防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
银州区农村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各类农村房屋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用途、层数、抗震设防等信息。
银州区市政设施调查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及现场调查,获取市政道路、桥梁、供水设施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2.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针对银州区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的人口、服务能力、设防水平等信息。
针对银州区县级和乡镇行政单元最新经济社会情况统计数据,包括县级单元GDP、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生产情况统计,以及乡镇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播种面积统计。
3. 重点企业调查
(1)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更新调查银州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
1.1.2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我区年度自然灾害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调查1978-2020年灾害事件的灾害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森林和草原受灾、房屋倒损、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应对工作情况等。
重大灾害事件灾情专项调查。调查1949-2020年重大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灾害影响范围、致灾因子、人员受灾、农业受灾、房屋倒损、工业损失、基础设施损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以及预防准备工作、监测预警工作、处置救援工作、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等。
1.1.3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区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灾害管理队伍、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等人力资源,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灾害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与装备、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等物资资源,日常防灾投入、灾害储备资金等财力资源,以及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防灾能力。
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涉灾的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救助和恢复重建的资源(能力)。
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主要调查政府有关部门、乡街和社区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内容,以及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4.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针对银州区开展家庭减灾能力调查,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
1.1.4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
综合野外火源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
1.1.5质检核查 负责银州区应急、住建、林草等部门的普查成果数据质检。负责对银州区调查成果的质检工作进行检查,形成督导工作记录。
1.1.6技术支撑服务 1.方案编制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
2.人员培训
为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供人员培训服务,负责培训银州区普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银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培训材料。
3.技术指导
普查工作启动后,针对银州区的调查工作和质量审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普查办针对普查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协助普查办将现有的普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整理及录入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进行实际数据调查工作。
三、时间要求 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项目最终完成时限,按照国普办和省普查办的要求执行)
四、项目验收 在项目即将结束,并满足要求后,经采购单位确认,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的方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其他 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中标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