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元氏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已由 元氏县 行 政审批局 以 元 行审审字【 2022】 8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元氏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1.1建设地点: 元氏县 7个乡镇29个行政村:殷村镇红旗村、南吴会村、故城村、小留村、殷村、北程村、南程村、陈郭庄村;赵同乡龙正村、方里村、赵同村、下汪村、墨池村;槐阳镇东韩台村、西韩台村、铁屯村;苏阳乡南白娄村、沟北村、车汪沟村;东张乡苗庄村、西正村;南因镇仝梅吕村;马村镇当铺庄村、张掖一村、张掖二村、张掖三村、张掖四村、万年村、聊村。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元氏县的7个乡镇的29个行政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红旗大街张掖-槐河段两侧提升改造:(一)7个乡镇29个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1.道路硬化及修缮417672.66平方米。其中,西韩台村、小留村、北程村、南程村、陈郭庄村、赵同村、墨池村、张掖一村、张掖二村、张掖三村、张掖四村、万年村、聊村、沟北村、车汪沟村、苗庄村、西正村、东韩台村、故城村、红旗村、龙正村、南白娄村主路翻修及硬化239376.55平方米;铁屯村、殷村、北程村、仝梅吕村、赵同村、下汪村、墨池村、苗庄村、西正村巷路硬化134730.52平方米;殷村、北程村、沟北村、苗庄村、故城村、龙正村、方里村、南白娄村便道砖铺设43565.59平方米。2.铁屯村、苗庄村、南吴会村、南白娄村、故城村给水管网改造161898米及配套附属构筑物。3.西正村、故城村排水管网改造721米及配套附属构筑物。4.东韩台村、故城村、红旗村、南吴会村、龙正村、方里村、南白娄村、陈郭庄村主街道两侧墙体改造提升107701.3平方米。5.西韩台村、铁屯村、仝梅吕村、苗庄村、西正村、东韩台村、故城村、红旗村、南吴会村、龙正村、方里村、南白娄村、墨池村一体式太阳能路灯加装更换778盏,含基础等附件。6.南白娄村、南吴会村、红旗村、故城村、东韩台村弱电入地铺设13900米。7.红旗村、南吴会村、故城村、小留村、殷村、北程村、南程 村 、陈郭庄村、龙正村、方里村、赵同村、下汪村、东韩台村、西韩台村、铁屯村、南白娄村、沟北村、车汪沟村、苗庄村 、 西正村、当铺庄村、张掖一村、张掖二村、张掖三村、万年村、聊村文化建设 56705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便道铺装、游园及小广场建设。
(二)对红旗大街张掖 -槐河段两侧提升改造,包括:1.建筑风貌提升:建筑外墙立面改造60000平方米,拆除卷帘14000平方米,拆除门窗14000平方米,更换带铁艺窗花窗户92平方米,GRC花窗6000平方米,砌筑窗台3500立方米,砌筑窗台抹灰8000平方米,新建屋面瓦900平方米,翻修屋面瓦1800平方米,铝板店招3270平方米,金属栏杆1200平方米,农产品展示大厅450平方米。2.生态环境提升:全线23公里,主要涉及18个节点中的游园广场建设、绿化提升、景观及照明。3.市政设施提升:给水管网的修缮1200米及水表井200座;沿线商户新建排水管网12640米及配套附属构筑物;弱电入地42420米。
2.1.3计划工期: 4 个月 。
2.1.4质量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 勘察、 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三 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设计 乙 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2)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 3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 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 项目班组 所有 人员均须提供一年 内任意三个月 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 。
3.1.7其他要求: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本项目部分工程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否则按无效处理;
(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在 2022年 08 月 08 日 00时00分至2022年 08 月 12 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各投标单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 CA 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1337。)
注: “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9-8055/8058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为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年 08 月 30 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递交 地点 /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元氏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元氏县常山路 101号
联 系 人:李娟英
电 话: 0311-84608306
招标代理: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 36 号
联 系 人:郝延新
电 话: 0311-680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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