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汪洋沟疏浚(丰产路-区界段)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090001B01 |
招标内容: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汪洋沟疏浚(丰产路-区界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汪洋沟疏浚(丰产路-区界段)工程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石开审批字【2024】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汪洋沟疏浚(丰产路-区界段)工程;(2)建设内容:汪洋沟疏浚(丰产路-区界段)工程涉及河段为丰产路-区界段,治理河段长约2.5㎞,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由于河道作业面狭窄,清淤需配备长臂机械)。(3)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4)工期:45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最高限价:2716928.71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招标人联系人:赵科长,电话:0311—88084619;招标代理: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杨昊 联系电话:0311-66038666。监督单位: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0311-88086897。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监督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电话:0311-88089899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4 00:00 至 2024-04-24 0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24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08号新合作广场D座423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科长 | 联系人: | 孙杨昊 | 电话: | 0311—88084619 | 电话: | 0311-660386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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