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一张蓝图更新与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一张蓝图更新与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0241
项目名称:2022年度一张蓝图更新与维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0
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一张蓝图更新与维护
二、预算金额:共计550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一张蓝图”是多规合一改革工作的重要数据支撑,依据《沈阳市“多规合一”数据更新管理办法》,为确保规划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对一张蓝图中各项规划成果进行项目更新及日常更新。一张蓝图更新与维护工作要求常态化更新电子地图等基础地理数据,更新规划区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跟踪在编专项规划进度,通过审批后及时入库,根据编制及报批进度更新替换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以及推动各委办局新编制涉及空间规划成果入库。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期:1年(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沈阳市“一张蓝图”规划数据更新。
(1)规划成果更新
全年需更新沈阳规划区范围面积3471 平方公里,更新内容包括市政设施专项、交通设施专项、公共服务设施专项、历史文化保护专项、水源地保护、核心板块城市设计数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储备和交易计划数据、业务协同平台运行数据。跟踪在编专项规划进度,通过审批后及时入库,包括城市更新总体规划、总体城市设计、便民生活圈规划、防疫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成果。
(2)规划成果替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多规合一专项等数据的编制期限截止于2020年以前(含2020年),已过期失效。替换国土空间规划三区( “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规划用地布局、空间结构、生态廊道等相关数据,保障使用需求。
2、推动各委办局新编制涉及空间规划成果入库。
全市各委办局编制规划成果要纳入一张蓝图,作为政府工作部署和决策的重要依据。规划成果要按照建库标准,确保坐标一致,信息完整,格式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进行加工处理。
3、多规合一电子地图底图更新维护
(1)底图基础数据更新
全市域底图基础数据更新,更新图幅9480幅以上,包括政区、交通、水系、植被、居民地等,形成年度底图基础数据。
(2)电子地图服务更新
基于底图数据更新成果编制沈阳市域年度电子地图,电子地图服务更新工作,完成符号设计、制图数据分层分级、配图方案编制、生产全沈阳市域18-20级瓦片数据集,制作成电子地图服务,并送交主管部门开展地图审核工作,完成电子地图服务发布。
(3)专题数据制作
全市域公共专题数据制作,如政府机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地产小区等数据。地表专题数据制作,包括地表覆盖数据(如居民地、园林、林地、水域等),社会经济单元数据、保护区单元数据、城市功能区数据等,更新面积650平方千米,
(4)全市域道路网制作与更新
全市域道路网制作与更新,如城际公路、城市道路等。并对路网数据进行空间变形处理,更新路网80千米。
4、专题数据及业务数据脱密解密服务
完成专题数据脱密处理,业务数据图层约120个批量解密入库。
5、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带午线123°。
6、主要技术依据
(1)《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
(2)《沈阳市“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办法和技术标准》
(3)《沈阳市“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建库标准》
(4)《基于“多规合一”平台的沈阳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5)《沈阳市“多规合一”数据更新管理办法》
十、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2.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4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3.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1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提交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925220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刘佳宾、杨雨
电话: 024-239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