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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兴华街(紫城路-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 2024-03-19
招标公告名称: 南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兴华街(紫城路-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2055007002
招标内容:

南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兴华街(紫城路-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兴华街(紫城路-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投资〔2023〕0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部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兴华街(紫城路-南绕城)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建设地点:晋州市;建设规模:道路长度1774米,红线宽度32米,新建两道雨水管道,管径为d=2.4m/1.5m钢筋混凝土管及DN800mm聚乙烯缠绕结构壁(B型)管;新建两道污水管道,管径为 DN600、DN800的聚乙烯缠绕结构壁(B型)管以及d=1m钢筋混凝土管;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合同估算价:3353.8775万元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采用双盲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审;(3)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异议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9 00:00 至 2024-03-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0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涛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向阳街12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董莎

联系人: 黄沿
电话:

0311-84321950

电话: 0311-843345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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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ta001@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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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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